基本法23条立法 成为捍卫国家安全「有牙老虎」 (2023.11.23)

立法会大会2023年11月23日就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进行辩论,首项辩论主题为「贯彻「一国两制」,维护国家安全、着力提高治理水平」,有关基本法23条立法,本人提出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明确了基本法23条的立法时间表,就是要在2024年之内完成,这是非常必要的。

香港回归已经二十多年了,中央已经为香港制定了香港国安法,为我们解决了23条立法所面对的最主要困难及障碍,香港进入由治及兴的新阶段,如果连这项基本的宪制责任都尚未完成,又如何向中央政府和广大市民交代呢?因此,本人认为,这项工作绝不能像一般「交功课」那样简单了事,必须与时并进,参考最新的外国立法,令其成为捍卫国家安全的「有牙老虎」。

英国国会近期通过的《国家安全法案》,除了新增反间谍罪、外国干扰罪、透过与外国势力联系的外国行为罪、破坏罪等,最令人瞩目的是有关防止和调查危害国家安全措施所赋予政府的权力。只要国务大臣「合理地相信」任何人可能涉及「外国势力威胁行为」(Foreign Power Threat Activity),便可向法庭申请法令把该人拘捕,禁闭于其居所方圆200哩内之任何地方长达五年之久。

法庭在考虑发出该条例下的法令时,不需通知将被拘捕人士,不需经过审讯及给予该人士机会作辩。当国务大臣向法庭申请该法令时,除非法庭认为该申请「明显犯错」(Obviously Flawed),否则必须批出所要求之法令。

另外,在法例下被禁闭人士将受到诸多严苛限制,例如不许享用一般金融服务,包括拥有或使用银行户口,不可使用任何电子器材包括计算机和手机上网,及不可与指定人士联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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