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完善精简地契续期机制 (2024.1.29)
本港约有30万个地段的地契将于2047年6月30日到期,为精简地契续期机制,特区政府上月在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政府租契续期条例草案》,拟透过订立法例以定期刊宪形式分批为地契续期,并以「负面清单」形式,列出不获续期的地契。立法会随之成立相关法案委员会并在2024年1月29举行首次会议讨论。
为协助市民在买卖楼宇的时候能容易了解涉及的地契续期情况,本人提出未来市民在进行买卖楼花的时候,有关土地会否续期的资料都能加入买卖楼花同意书内容之中,与及买卖二手楼方面,目前很大部分由地产地代理处理,当中的临时买卖合约设有标准格式内容,故当局可与相关行业商讨让临时合约中加入有关地契续期的事宜。有关建议亦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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