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 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意见书
员工是企业宝贵的资产,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认为负责任的企业应该尽力为员工提供保障,一直以来,商界在强积金方面已有所承担。取消强积金对冲机制,将对企业构成双重负担,并不公平。多年来,本会期望政府能够寻求劳资双方的平衡,能够妥善处理有关安排,以劳资双方均能接受、政府加大支援及承担力度、企业能有预算有能力负担为三大考虑原则。
政府提出《2022年雇佣及退休计划法例(抵销安排)(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当中,政府为取消强积金而提供的资助额,由最初提出的79亿元,增加到了现在的332亿元,在资助金额及年期上来看,相较以往的建议,确实是有所优化。
但“条例草案”安排仍然未能解决商界最为忧虑的核心问题,即新的安排建议下,仍然未能让企业对取消对冲引起的额外成本有所预算,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随时有机会因负担不起应付的长服金/遣散费而倒闭。
“条例草案”提出企业每月要额外供款1%入专户,将来以专户中的储备支付取消对冲后的额外负担。看起来好似企业只需要增加此供款1%的成本可也,但实际上,当真正需要支付长服金/遣散费时,专户中的储备远远不足以负担。举例如下:
A企业于2025年成立,有员工8人,方便计算假设每位均是月薪HK$22,500,10年后A企业因经营困难需遣散4位员工。
10年后A企业专户中积存的供款总额:
22500 X 1% X 8人X 12个月X 10年=HK$216,000.00
A企业遣散4位员工应付的遣散费:
22500 X 2/3 X 10年X 4人=HK$600,000.00
前50万,雇主需负担80%,即负担HK$400,000.00
后10万,雇主需负担85%,即负担HK$85,000.00
因此,在有政府分担的情况下,雇主需负担的遣散费总额仍高达48.5万元,而专户中的款项只有21.6万元。A企业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仍需再额外筹备26.9万元的资金,才能成功遣散4位员工,这对一个辛苦挣扎在生存边缘的小企业来讲,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务。
「未开业需先谂掂执笠」,这将严重恶化营商环境,扼杀年轻人的创业意欲,对香港发展百害而无一利。
因此,本会反对《2022年雇佣及退休计划法例(抵销安排)(修订)条例草案》。如果逼于无奈需要接受取消对冲,也应考虑以「大基金池」的运作模式,成立基金,将政府资助款332亿元注入当中,再由雇主额外每月多供款1%到基金池。基金池可与外汇基金挂钩,赚取回报,基金滚存之下,足以支付长期服务金及遣散费对冲所需。由基金池承担长期服务金及遣散费的开支,这样雇主可以计算经营成本及衡量负担能力,毋须为此再有额外支出,可减轻经营的压力,改善营商环境,让各方人士放心到香港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