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完善精簡地契續期機制 (2024.1.29) Chinese Version Only
本港約有30萬個地段的地契將於2047年6月30日到期,為精簡地契續期機制,特區政府上月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草案》,擬透過訂立法例以定期刊憲形式分批為地契續期,並以「負面清單」形式,列出不獲續期的地契。立法會隨之成立相關法案委員會並在2024年1月29舉行首次會議討論。
為協助市民在買賣樓宇的時候能容易了解涉及的地契續期情況,本人提出未來市民在進行買賣樓花的時候,有關土地會否續期的資料都能加入買賣樓花同意書內容之中,與及買賣二手樓方面,目前很大部分由地產地代理處理,當中的臨時買賣合約設有標準格式內容,故當局可與相關行業商討讓臨時合約中加入有關地契續期的事宜。有關建議亦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積極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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